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裁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北京亚运村远大中心,其主营业务涵盖医药健康、贸易产业、置业投资及金融服务等产业领域。近些年,远大集团在各业务领域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作为一家巨无霸级别的企业,达到这种目标实属不易。在这个过程中,远大集团法务部做出了不菲的贡献。近期,方圆律政杂志独家专访了远大集团法务部负责人史迎春,听他讲解对于法务工作的诸多感悟。
作为一名资深法务管理者,你觉得企业法务这份职业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
史迎春:借用京东集团CHO兼法律总顾问隆雨的总结,法务工作应分为三个由低到高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事务性法务,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被动参与到公司经营中,就法律风险发表意见,这种法务工作的介入主要依赖于公司管理流程中嵌入法律审核而参与到公司经营中,如合同审核、各类专项事务的法律意见发表等事务性法务工作,能够起到一定防范风险的目的,但缺乏风险防范前瞻性和全面性。
第二个阶段是助力型法务,就是以促进业务发展为导向,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商业模式或项目初期介入提供法律服务。表现为法务工作更加主动的参与到商务活动中,与业务部门结合更为紧密,扮演业务部门的事业合伙人角色。从商业角度出发思考和揭示法律问题,进而协助商务前瞻性的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个阶段是驱动型法务,在这个阶段公司法务作为商务决策的重要顾问,驱动商务发展。驱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综合应用法务知识和经验推动公司商业模式改良和创新,以系统性降低法律风险,从而增加公司收益;另一方面,在平台交易或服务贸易为主的公司中,法务工作的视角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己方公司而是更多为平台交易及服务贸易提供法律解决方案。目前我们的法务大概处于事务型法务与助力型法务之间,正在通过搭建持续学习型组织,并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两个途径实现向助力型法务的转变。
集团法务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在您的指导下法务部开展了哪些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法律服务?
史迎春:其实所有法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都是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的所有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因此凡是与安全运营相关的法律事务我们都会主动参与,着眼于公司发展。
我们重点进行了以下工作:首先,形成了紧紧以公司运营发展需要为核心价值考量的两级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格外注重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和法务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防患于未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其次,提出了法务工作战略口号并进行了相关布局,我们认为集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应当领先公司发展战略一步进行布局和建设,而其他法律业务应至少提前公司发展战略半步进行布局和建设,很好的适应和满足了集团各公司法律服务的需要。
再次,法务部突破了本位界限,以项目和合同为管理标的,关注和介入了不同专业和领域间模糊地带的风险管控,增加灰度管理,从交易整体、公司整体利益及相关利益方的关切三个综合维度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另外,还通过法务工作标准化和流程化来加强和创新了法务知识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法务工作难以标准化的难题。
集团法务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在您的指导下法务部开展了哪些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法律服务?
史迎春:其实所有法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都是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的所有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因此凡是与安全运营相关的法律事务我们都会主动参与,着眼于公司发展。
我们重点进行了以下工作:首先,形成了紧紧以公司运营发展需要为核心价值考量的两级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格外注重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和法务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防患于未然,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其次,提出法务工作战略口号并进行相关布局,我们认为集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应当领先公司发展战略一步进行布局和建设,而其他法律业务应至少提前公司发展战略半步进行布局和建设,很好的适应和满足了集团各公司法律服务的需要。
再次,法务部突破了本位界限,以项目和合同为管理标的,关注和介入了不同专业和领域间模糊地带的风险管控,增加灰度管理,从交易整体、公司整体利益及相关利益方的关切三个综合维度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另外,还通过法务工作标准化和流程化来加强和创新了法务知识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法务工作难以标准化的难题。
作为法务部门的负责人,您是如何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的?对于员工的诉求以及领导的要求,您又是如何达成平衡的?
史迎春:法务工作的核心价值体现在法务工作能否及时有效的满足和响应公司对法律风险防范及有效管控的需求,并最终体现在交易效率提高、收入增加或成本降低上。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作为法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公司内部为法务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即,法务人员为公司服务 → 公司正面肯定法务的工作、给予更大的信任并提供更好的成长和发展空间 → 法务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公司 → 公司进一步正面肯定法务的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有了这样的生态环境,法务工作价值会得到公司的正面认可,领导要求和员工诉求之间就不会存在通过沟通无法解决的问题。
在您看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务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史迎春:优秀的法务应该是呈“T”字形发展的,即在纵向上不断钻研法律专业知识,把每一个涉及的法律问题都做深做精,并且懂得举一反三,能独立发表法律见解;在横向上了解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专业基础知识,这种广度和深度兼具的法务人才正是公司最适合的法务人才。
为此,我们通过“合同的可视化审查”,即把一个复杂的合同(交易)以图的形式清晰明了勾勒出法律主体、法律关系和整个交易流程,这能够切实帮助公司法务不断扩展不同专业领域知识,从而增加合同审查考虑问题的广度,再通过对“交易的正循环”梳理来论证交易的可行性,利用对“交易反循环”来查缺补漏是否有遗忘的法律风险漏洞,通过对公司法务进行这两个循环论证过程的训练就会不断提升公司法务的专业度,从而成为一名既精通法律专业,又能用商业思维考虑法律问题的优秀的公司法务人员。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资深法律人,同时又长期担任大型集团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您认为公司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作用及地位在“依法治企”的今天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又将如何应对?
史迎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需要的是各方扬长避短的合作和配合。律师在某些法律领域具有专业性,对该领域的法律实践因为专注所以专业,而公司律师因为业务类型众多,很难专注,因此在细分领域中公司律师应当多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
但是,专业律师对于公司的运营缺乏了解,因此在提供法律意见时往往容易忽略法律问题背后的商业考量。而与之相对的,公司律师比专业律师更懂商业,更了解与交易或合同相关的其他专业的知识,在这方面,专业律师可以结合公司律师的建议检验自身法律意见或法律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在公司的接受度。
因此,我们认为,随着公司律师与专业律师专注的方向不同,其分工的区别度也必将不断加大,公司律师的独特性就会日渐凸显,必将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越来越重要的一支力量,也必将是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和有效补充。
来源:《方圆律政》 作者:陈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