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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一位央企总法的双面人生

2017-05-02 1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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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作别工作了整整三年的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张超前往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北京总部履新。作为资深法律人,在杭州的三年时间张超有些“不务正业”,他独自掌舵,担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从过去的“战术执行者”变成“战术决策者”。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节能实业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下称“中节能集团”)在华东地区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集团在长江以南地区绿色建筑的投资开发和节能环保业务的拓展,尤其在节能环保产业园的开发、招商和运营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盘点过去三年的业绩,张超交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接手子公司的第二年,中节能环保产业园即入围“中国产业园区品牌价值TOP10”;就在他离开前夕,中节能实业公司再次斩获“2015中国产业园区运营优秀企业”殊荣,为杭州之任画上圆满句号。

回到北京之后,张超升任集团副总经理,同时继续保留中节能实业公司董事长职务。除却上述管理职务之外,2008年起,张超还一直担任着集团总法律顾问一职。在中央企业中,总法律顾问在管理层谋得一席之位的情况并不多见,有着董事长经历的更是屈指可数。

事实上,在做子公司老总以前,作为集团总法律顾问的张超,在考虑问题时,也会略微偏向保守。但在经营决策者位置待了三年之后,张超开始意识到过去的思维局限性,并开始掌握如何在法律顾问和经营者的双重角色里融会贯通。

将法律考量根植于经营决策


“做过子公司的老总,我才知道挣钱是多么不容易,所以现在我更理解我的领导有多么不容易。”张超向《法人》记者说道,“企业要想健康发展,必须增量存量一起考虑。光是存量没有用,还要有增量。所以现在再考虑决策问题的时候,我会持有一种更开放的态度。”

多年的总法律顾问经验告诉张超:“经营决策过程,一定要重视法务工作,因为很多业务风险最终都会转换成法律风险。尤其是总法律顾问,要参与重大政策,就更要了解规则,确保程序合法,这样即使出了漏洞也能及时缝补,而不是慌乱进入事后监督。”

因而,在张超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的多年时间里,法律风险防控在各个法律部门内深入人心。“法律风险的防控一定是事先的防控,事先的力量一定是最强的。人、财、物、产、供、销,在决策前段,实施过程,法律应当一直作为重要考虑因素,这样即使出现风险也不怕。”

而作为子公司管理岗位一把手的经验则让张超认识到:“经营一定要依托于管理来展开,如果只管经营不顾管理,可能欲速而不达。这里的管理,当然包括法务管理。”

“企业在考虑一个事情能不能做的时候,法律考量应该已经包含在其中,这是决策的基础。”张超强调。

在法律风控部主任胡正鸣眼中,张超是一个能够把法务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的人。“在自己的专业方面,他很擅长把握法律问题,而且有着基层管理者的经验,这样的人在整个央企里应该不超过十个。因为有着这样的经历,他能够在法律工作的处理和经营工作的需求之间找到结合点,而且把握比较准确。”

采访中,张超告诉《法人》记者:“不要把法务和经营割裂开来谈,更不要把法务和管理分开来谈,因为法务本身就是管理的一部分。”

“包括总法律顾问制度本身,其实就是一个管理职务。做企业要遇到一系列的管理问题,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法务管理,法律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专业的法律人员进入这个管理体系的好处显而易见,能够让管理团队的知识结构和人员结构更加合理,而不是有重大缺陷。假设一个管理团队中没有法务管理,就像没有财务管理一样,会存在管理盲点,肯定要出问题。”张超说。

张超将企业管理比作多棱镜,“参与决策者不能只看到一面,而要看到很多面,所以需要各个分支管理部门搭配协调,这样有利于提高决策科学性,完善管理团队的决策能力。因而我说不要把法务和管理割裂开来谈。”


法律顾问是企业发展的暸望者


在张超看来,尽管法务管理者只是多棱镜的一面,但其又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业务独特性,那就是发现风险并预防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这也是法务的不可替代之处。”

张超认为:“发现风险不能真正体现法务的本事,能不能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才是本事。企业永远是以盈利为目的,不是做慈善的,企业要往前发展,就不能只管花钱不管挣钱。如何在机会和风险之间进行平衡,考验总法律顾问的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

在一次演讲中,张超说道,“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主任的差别,在于总法律顾问需要从决策层面,从战略层面,从机会的把握方面,高瞻远瞩。因为总法律顾问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掌握着更多关乎公司战略的信息。”

在张超的经验中,一项决策值不值得做,要衡量风险和机会的大小和比重。“如果风险比机会大,这个事情就不能做;如果机会相当,由公司来做决定;如果机会远远大于风险,我们就把控风险。风险管理就是不要去尝试超越你自身承受能力的不确定性,否则就可能失控了。比如,你有一千万的盈利能力,百万级别的风险就是可控的;但如果风险是千万级的,就不能干,如果是上亿的,想都不要想。一旦出现风险,那就是关门破产。”

“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我更愿意去寻找方法,把风险尽可能地挖掘出来,让法律来进行预警和防范。不能单纯从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必须顾及经营者的决策需要;当然更不能只顾经营,忽视法律风控这一重要管理环节。”张超总结道,“尽量量化风险,不能笼而统之。当然,对风险进行评估本身就是一种能力,需要方法。”

张超强调,尽管法律顾问的作用不可或缺,但法律顾问也不能僭越本身的角色。“要记着,法律顾问不是决策者。因为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经营问题,也是不全面的,法律顾问的角色定位永远是为决策经营提供解决方案的。”

双重角色里融会贯通


尽管在管理者岗位浸润多年,但法务工作仍是张超不离口的主题。登录中节能集团官网,搜索张超的新闻信息,在回到总部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张超频繁到地方子公司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除了例行要求子公司落实政策、确保安全等事项外,张超总不忘提醒他们,要格外注重对法务工作的建设。

作为唯一一家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目前拥有493家子公司,28家二级子公司,7家上市公司,业务分布在国内30多个省市及境外40多个国家和地区。

面对庞大的集团架构,张超要求下面的大小子公司至少都要有法律人员。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内部法律顾问,也应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确保企业发展的持续合规。这种原则甚至渗入到中国节能集团的三级公司。

张超是一个转型者,2001年7月加入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之前,他先后有过在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任职的经历。这段经历塑造了他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懂得灵活应用法律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放到央企总法律顾问的工作当中,尤为相得益彰。

《法人》记者在采访张超时注意到,2015年底,张超刚刚获得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百优总法律顾问”荣誉。而其书柜的底层,还摆放着厚厚一摞荣誉证书,这些荣誉证书对他近十年来的企业法务工作成绩做了最好注脚。

如今,担任集团副总之后,张超的工作越发忙碌,视察集团下属公司、调研同行企业、代表集团出席各类国际会议等。回望自己的职业轨迹,张超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是一个有着依法治企传统的企业,我们集团董事长也是法律专业出身,风险防控深入我们的内心,法治成为我们的共识,我们的法务管理工作也因此卓有成效。”

张超说,在制度体系设计上,所有子公司和部门的决策在没有法务部门把关的情况下是提交不上来的。他认为,法律部门在公司中的地位,是一个双向影响的过程,一方面决策者要从战略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建设,另一方面法务团队也要不断证明自己的作用。


文 |《法人》记者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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