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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走向法务

2017-01-05 14: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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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转行做法务,往往会感觉到“水土不服”。但是,找出不同、摸清门道,能将新入行的律师朋友很快推向正确的“法务之道”上。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法律顾问”明确划入“法律职业人员”当中以来,法律顾问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高度重视。这引发了法务这个职业的蓬勃兴起。

伴随而来的是,很多执业律师转行做法务。同为法律职业人员,相互之间跳槽、转行,似乎不足为奇,而且,律师转做法务的现象一直都是有的。但是,在旁人眼里,律师的收入似乎更高,工作时间更自由,为什么要转做法务呢?除了近期政策层面的导向外,是否还有其他律师转行做法务的原因?律师职业与法务职业存在哪些不同,以及一名律师如何顺利地走向法务?

律师转行做法务的原因

其实执业律师也有他们的苦衷。在中国律师行业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做律师的道路未必像有些人认为的那么“康庄、亮丽”。经向多位做过律师的法务人员了解,会发现,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律师会选择转行到法务职业。

第一,收入偏低且不稳定的原因。青年律师缺少执业经验,缺乏案源,在大多数依靠提成的律师事务所机制下,收入其实也是很低的。据了解,刚毕业进行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年轻人,其收入往往不足于支付日常衣食住行。很多年轻人要依赖父母资助或朋友救济。对于工作2~3年之后的律师,虽能勉强赚到生活费,但收入很不稳定。可能这个月有case可做,但下个月就完全清闲下来。一旦无事可做,则无任何收入。这种窘境,是很多青年律师遇到的最大难题。

很多一线城市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提倡工薪制律师,即律师也可领取固定月报酬。这个机制帮助了很多年轻律师度过他们执业的最初几年。但几年以后,律师仍面临案源不足的问题。收入上的问题,逼迫律师寻求其他的职业路径。法务,是律师转行的较好选择。法务收入稳定,不存在去寻找案源的问题。法务收入的金额,在一些行业的企业里,相比较而言,还是可以的。

第二,专业技能提升的原因。很多青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发现,律师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好像很单一。企业里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服务,而且还需要财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一些有志于扩大自身技能范围,想向企业管理方向发展的律师,会萌发去企业做法务的想法。

作为企业的一员,法务对企业的观察,要比律师从外面观察到的要更深入、更切合商业实际。从法律到财务,从法律到管理,这种技能的综合和提升,在企业内部应该能更好地得以实现。事实上,这是很多有志从事企业管理,从事创业的律师转向法务的主要原因。

第三,减轻压力的原因。整体来说,律师的工作压力无疑比法务的压力大得多。首先,案源的压力。缺乏案源,不仅缺少收入,还缺少锻炼和成长的机会。对律师这种非常依赖于经验的职业来说,这无疑会让年轻律师焦虑。其次,来自委托人的压力。任何一个诉讼案件,委托人都希望看到最好的结果,都希望律师能全力以赴。一旦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委托人对律师的能力与敬业精神,都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丝怀疑。案件的结果,可能最后只是取决于法院的裁决,但由律师来承担这种质疑。显然,这也增大了律师的焦虑。最后,是律师同行的压力。案源充足,有一定先天条件的律师,其收入会远远大于普通的律师。这产生了不公平感,使得年轻律师寻求改变。

第四,性格方面的原因。律师职业整体上要求律师一方面是专业工作者,另一方面要具备良好的营销推广能力。要主动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不管是否与自己性格“对路”。这导致一些“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青年律师发现自己被工作“绑架”了。一旦他们不愿意接受这种束缚或认为自己的性格不适合这种方式的时候,他们即会选择退出。

当然,每一个转行做法务的律师个体,其转做法务的原因肯定会是多方面的,也不仅于以上几点。职业的选择,本来就是个人的自由,也是人才流动的结果。

律师与法务工作的不同

律师转行做法务,与初出校门的法学院毕业生做法务,显然是不同的。转行做法务的律师,已经具备了若干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比如,合同审核、诉讼代理、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内容看上去类似,对转行做法务的律师来说,似乎可轻松应对。其实不然,为防止一些转行的律师走弯路,帮助律师更顺利地完成转变,有必要审视一下律师与法务工作的不同。

首先,工作时间上不同。律师,经常以自由职业自居。律师工作时间,以自行安排为主。每日工作,以完成任务为导向,不需要考勤打卡,严格的授薪律师除外。法务,是“朝九晚五”,每日固定时点上下班、固定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和地点的集中,给法务带来了与律师不同的组织归属感。很多律师并没有组织的观念。他们只在需要的时候,限于团队范围内合作,平时缺乏大规模组织的“企业文化熏陶”。法务,身处组织之中,对于工作了很多年的公司,是会产生深厚的“组织感情”的。这种差异,自然会给律师与法务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带来很大不同。

其次,工作目标不一致。律师的工作目标在于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例如,顾问单位要求律师审核一份合同。律师根据自身对合同事项及法律规定的理解,向委托人指定的法务或业务人员,出具合同审核意见,即算完成该项工作。同样是审核一份合同,法务要做的可能不仅是出具一份审核意见,还需要了解公司准备签署该合同的商业目的是什么?准备何时签?以什么方式签?如果需要特别的履约前提,公司是否已做好准备等?

再次,沟通方式不相同。律师与法务,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其沟通均要求主动、高效、专业。但是,律师进行沟通,其目的是从委托人处获取足够的信息,或为委托人充分阐述风险。法务进行沟通,是为解决该法律事项背后的商业问题,或至少提供解决途径。在沟通反馈上,法务要求随时反溃律师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在表达方式上,律师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提示某项委托事务的法律风险。法务却要站在公司的角度,不仅要提示风险,更要提出具体的风险规避方案。

最后,责任承担方面不一样。律师工作,以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为基本要求,以律师聘用合同约定为标准,凭借律师个人经验对工作的成果承担责任。法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其承担方式则完全不同。法务,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须对其工作成果承担企业内部的所有责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法务对其工作成果的责任应该说是无限的。虽然,劳动合同法从保护劳动者利益,不会要求员工就公司损失承担直接责任,但是,负责任的法务,应具有对自身工作成果负责到底的意识。

很多律师在转行做法务后,总有点“水土不服”。律师自己觉得不顺,企业也觉得有点别扭。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上述律师与法务工作的不同之处。

律师如何转行法务

认识到律师与法务工作的不同,只是律师要成功转行做一名法务的一个必要前提。在一名律师转行时,还应关注哪些事,才能成功踏上法务之路?

关注企业所在的行业。任何一家企业,都是处于某个行业之中的。对行业的深刻认识,蕴藏了对所在企业面临的法规、政策的理解;对所在企业的竞争对手分布情况的了解;对所在企业的过去与未来发展趋势的了解等重大信息。这些信息,对做法务来说,是非常有必要。一名优秀的法务,首先是一名行业内的法务。

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企业的商业模式,提示了企业的利润来源于何处?企业的客户需求是怎样被满足的?企业的供应商是怎样链接在一起的?这些重要的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的经营问题。法务工作就是要与企业其他部门人员一起,满足企业的经营需要。只不过,法务是从法律角度,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满足。这种对法务工作本质的认识,似乎是律师视野之外的。因此,在转行时,更需该转行人员关注企业的商业模式。这既是工作重点的转变,也是工作理念的转变。除非对此有较清晰的认识,否则转行的律师很容易陷入自己过往的“思维惯性”中。

注重与企业业务部门的交流。企业法务工作其实是为满足业务部门的需求而进行的。法务工作成果的好坏,与满足业务需求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律师转行做法务,不能像在律师事务所一样,只关注法律问题,而不关心或无力关心企业的商业问题、管理问题,甚至战略问题。与业务交流,了解他们的难处,强调法务与业务都是企业的一部分,都是为实施企业战略而共同努力的。这些做法,有助于取得业务人员的理解,从而让法务部提出的风险防范建议以及法律解决方案得以落实。

发挥做律师时积累的优势。从知识基础来说,法务同律师一样,尽管工作环境不同,工作理念存在差异,但毕竟都强调法律专业和经验。律师转行法务,要利用做律师时积累的某方面的专业经验,并在企业法务团队中尽量突显该经验优势。如曾做过多年诉讼的律师,到企业后,应偏向于诉讼部门。做过并购投资的律师,到企业后,应偏向投资合规与法律部门。对于知识产权比较熟悉的律师,到企业后无疑应该主动把企业知识产权事项接管起来,不仅限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更要深入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与利用方面,拿出整套的解决方案。

与法务同事多交流。企业法务的工作内容,从法律专业角度,只要信息基本对等,其实与律师的工作内容有很大的重合。如前所述,差别点主要还是体现在理念、文化等方面。律师转行后,为了快速转变思维、融入环境,需要与法务同事多交流。交流,可以是某件具体的合同事项,也可以是某件诉讼事项。看能否找到法务同行处理同样问题的思路和习惯。时间无须太久,就会养成“像一名法务那样思考”的工作习惯。这一块,法务部负责人的引导很重要。正确的引导,帮助打开思路,提供摸清门道的机会,能将新入行的律师朋友很快地推向正确的“法务之道”上。

注重入职后的前100天工作。犹如很多接受提拔,从普通员工到领导岗位的专业工作人士一样,前100天是很重要的。律师转行法务,前100天也非常重要。在这100天中,要做的重要事情如下:找到以下文件并通读一遍,包括:企业战略、企业文化、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规章制度,特别是法律事务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案件管理规定、法律风险管理规定等。主动接收一些工作任务,如日常性质的合同审核。对于合同审核,可以熟悉一下这个法务部的合同审核风格,看一下之前法务总监、法务经理审核过的带修改痕迹的合同。开始接触与本企业行业、商业模式密切相关的法律事项,并逐步建立自己在法务部的优势,同时展现出来,获得同事和领导的认同。专业优势,可以通过自己主动培训、或引入熟悉的专家来为法务部做培训等方式来展现。在培训会上,积极准备,主动发言,提出一些体系性的观点。同时,听取法务部同事的意见,可适当辩论,但尽量不与法务部同事发生根本性的观点冲突。唯有如此,抱有持续学习的心态,才能帮助律师成功实现转型,走向法务之路才能更好、更远。


本文来自《法人》2017年第1期,作者:陶光辉,微信:krok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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