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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律师——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7-12-12 13:46:27


在咱们法务人俱乐部为大家总结的成功法务经验中,我们能看到一个共性:在遇到具体案件时,公司法务要和外部律师通力协作。同为法律人,公司法务和外聘部律师之间有着相似的思维方式和教育背景,而在处理具体业务过程中,却时常处在较为“微妙”的关系之中,到底如何处理好这个关系?到底怎样形式的“合作姿势”才是最优选择?今天就这个问题掰碎了,揉细了,详细来聊聊。


其实,法务与外部律师的关系,其实可以打个比方:公司法务是全科医生,负责企业的日常维护和预防养生,外部律师则是手术医生、主治医生,专治疑难杂症。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可对于这种关系,法律圈里经久不衰地唱着下面几种说法:


公司法务将被律师取代


企业法律事务日益复杂,而律所的服务越来越专业和高效。有人认为,法律专业的复杂化,会导致法务的工作逐渐被律师取代。


恰恰相反,法务不但不会被取代,而且会越来越重要!法律问题越复杂,法律知识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突出,企业越需要内部有可信的专业人士给与法律方面的支持。越需要法律服务的企业,越需要内部法律人士。


律师永远是公司外部人员,外人的沟通成本、信任成本、时间成本、金钱成本都太高了。对于市场化的能够赚钱的经营主体而言,时间就是最大的成本,而很多应急性的事务需要即时回复,那点时间恐怕都不够外部律师写免责条款。对很多新兴行业而言,内部专家比外部专业机构更能提供有效的服务,外部法律服务就是整体滞后的。这些企业、行业,也更有意识、更有能力为内部专家提供足够高的薪资。对这样的企业而言,用高于市场水平的薪资雇佣优秀的专家为自己服务,是非常划算的。


实际上,在一个足够复杂的法律市场中,哪怕是要借用外部专业力量为自己服务,内部也需要一个能够对法律问题有可信判断并据以遴选、考核外部机构的角色,这个角色当然是法务。


那种认为法律业务越复杂,法务就越不重要的说法,主要是基于下面“律师比法务更专业”这种过去颇为流行而今已毫无实际意义的判断。


律师比法务更厉害


厉害的律师厉害,厉害的法务也厉害。法务太多了,律师也太多了。无论是在什么职业岗位上,法律人的水平永远是因人而异的。


实际上,大企业法务部的门槛并不比最优秀的律所低。更何况,法律业务复杂化的本质不是法律规则本身的复杂化,而是社会生活和商业安排的复杂化。要在这些法律事务中更好地提供服务,除了法律功底之外,更重要的其实是对这些日益复杂的事务本身的了解。法务作为内部人,将有更多的机会体会商业运作、行业规则以及具体企业本身。在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中,他永远都有律师不能比拟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法务职业会持续存在并有可能成为一种收入不菲、专业性很强的职业的原因。


很多律师爱笑话法务,说某司法务不专业。其实法务有时也笑话律师,说某名所律师甚至某大牌律师其实很水,搞的合同漏洞百出,出的意见水平了了。律师和法务有时会互虐一下,或者自以为虐了对方一下。这些其实一点不稀奇,大家在具体事务中合作,难免会发现彼此的短处。公司请律师解决专业问题,往往是找在某些领域比较专业的律师,而法务可能刚好对这些领域比较生疏。但律师对特定公司、特定行业的理解未必比法务更深刻,在具体问题上,法务则常常是在掌握比律师更充分的信息基础上判断问题,并且他天然处于检查律师“作业”的位置,写出一个完美的东西很难,但是挑别人的漏洞再容易不过了。所以这两个职业相轻,很正常。


现实中,往往是资深律师才能接到大公司的项目,但是大律师往往又不会亲力亲为,许多非诉项目实际是三五年经验甚至经验更短的律师操刀主办的。法务从中挑刺自然是很容易的事。而由于专业细分以及很多大企业集团总部法律岗位的半行政化,法务部、合规部人员可能只对自己负责的一小块事情比较了解,对其他领域的法律问题则可能一知半解,跟真正专业的律师根本不在一个段位,被讥讽也怪不得旁人。


说到底,大家都是从法律技工学院毕业去了不同的厂房罢了,又在不同的职业角色上服务于社会。律师的专业提升空间自然大,大律所团队协作的成果,自然非普通法务部可以超越。但法务岗位也有它的价值和优势,律所对于新人培养而言也有它严重的缺陷。


实际上,越是同行相轻,同行好评越是贵如金。看一个律师专不专业,得问问法务。一个法务专不专业,也得问问跟他合作过的律师。律师和法务,更主要的,还是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学习的关系,未来将是更加频繁的相互流动。


法务与律师关系的破解之道


第一,正确理解法律业内的竞争和合作关系,变竞争为合作是上策。法律市场的做大,需要法律从业者合作,以共同彰显法律服务在商业社会中的整体价值。市场的蛋糕如果无法做大,同业竞争无论是律师与律师之间,还是法务与律师之间,就是恶性竞争,归根结底会落到竞价层面,得不偿失。在市场蛋糕做大的情形下,竞争是促使法律市场更有活力的工具和手段,律师之间的竞争能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法务与律师的竞争也能有效的加深行业内细分和对彼此价值的深刻认知。


第二,正确的理解服从和管理关系,管理留有弹性,法务不僵化管理,不瞎指挥,律师亦不盲从。


法务管什么?管工作内容有没有交代清楚、理解沟通是否到位、律师工作量的预估是否正常、律所资源的调配是否和项目的进程相匹配、法律解决方案是否体现了公司的战略、合同内容是否恪守了约定的条件、法律解决方案能否被内部团队所接收等。


法务不该管什么?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可以学习探讨,但不要不懂装懂、横加干涉,不对外部律师做或少做不合常理的指示。


同样,律师对甲方的服从体现在哪里?体现在学习聆听甲方的特殊要求,并尽最大可能去实现;理解甲方的商业战略,在合同中充分的保障甲方的利益;尊重甲方在公司内的权威,通过彼此约定的沟通渠道去沟通等;如实上报发生的工作量和费用的计算方式等等。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服从,不意味着盲从。律师对专业能力的可靠性负责,一旦凭经验发现甲方的指示有误,应及时和甲方沟通,而不应由于对方是甲方,而选择缄默。


第三, 正确定位法务的核心价值,不卑不亢是核心。法务的核心优势是离客户足够近,可以把对内部客户的服务做到极致,充分理解公司商业战略和运营的薄弱点,随叫随到,快速高效。法务的核心优势并非在一个法律文书上,和外部律师较劲,谁写得更规范、谁写得更专业。这不仅小看了自己的价值,也不尊重外部律师的价值。但这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又扭曲了法务与律师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后的结果是谁也不服气谁。


因此,在与外部律师沟通协作的时候,要放平心态,找准定位:


传声筒?NO! 我们应该是自带解析功能的翻译器!


以前我们说,公司法务是律师与公司之间传播信息的途径。但现在,这显然已不满足今时今日的法务工作需要了。公司法务首先应该是一个自带解析功能的翻译器。怎么讲呢?也就是说:我既能听懂律师的法言法语,我也能听懂公司的商业语言。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负责把律师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翻译为言简意赅、清晰明了的语言给商业团队;同时,我也能够把商业团队中习惯的语言,用法言法语告诉给律师。


这点十分重要。因为外部律师是很难拿出大段的时间去与你的商业团队沟通和磨合的,双方之间的沟通如果存在理解的误区或断层,就会对律师解决问题的结果产生影响,很多时候这种影响是极其严重的,严重到对于律师专业能力高强与否的评价。


另外,请不要用你的法言法语跟商业团队讲,第一他们听不懂,第二他们没有时间看。


同样的,对于商业团队的需求,也会转化为法言法语给律师,不需要外部律师再去跟商业询问什么。其实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无形中帮到了外部律师。因为你令外部律师听懂了商业团队要干什么,需要什么,他才可以有的放矢地给出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他的价值才得到了真正的体现。


桥梁?No!我们是快速安全的高速铁路客车——将企业管理者和律师输送于同一区域


第二个就是以前也曾经听到过的形容,说法务是外部律师和公司商业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


这个也过时了。桥梁是死的,不动的,但我们不是。我们要做高铁,把这两个属性完全不同的个体,运到一个时间和空间中去。


公司法务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商业团队不认可你,不care你,不愿意听你的意见;或者,他也明白你说的有道理,但大不过他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这时候你需要的是什么?是一个强有力的外援,去帮助树立你在专业领域的威信,提高你在公司中的地位。


后记


无论是法务,还是律师,作为真正强大的人,不是谁瞧不起谁,更不是同行抵触和相互诋毁。而是在不同的工作情景下,能正确认识自身的核心价值,尊重对方的核心贡献,和谁都可以合作,不拘泥于姿态。无论是开诚布公,亦或是委曲求全,法务心中第一位的永远是公司利益至上,而非个人自尊心、安全感。律师心中第一位的,必然是客户的合法利益至上,而不是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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