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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阿里、红黄蓝、拼多多之后,这家美国律所又盯上了京东……

2018-09-10 15:14:29

据财经网北京时间周四(9月6日)消息,受多重利空消息影响,京东股价收盘下跌10.64%,报收26.30美元,创2017年1月9日以来收盘新低。此前一日京东股价下跌5.93%报29.43美元。近两个交易日,京东累计跌近16%,市值蒸发超72亿美元,刘强东的身家也缩水11.2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6.5亿元。

 

与此同时,Rosen、Schall、Pomerantz三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官网宣布,将调查京东是否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并且邀请投资受到损失的股民参与调查和可能的集体诉讼。

 

Pomerantz律所表示,将代表京东的投资者进行调查索赔,调查涉及京东及其部分高管和/或董事是否从事证券欺诈或其他非法商业行为。该律所还建议,这些潜在的因证券欺诈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联系该律所。

 

Schall律师事务所则宣布,正在针对京东的索赔进行调查,并鼓励损失超过10万美元的投资者联系该律所。该律所认为,京东可能违反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中,§§10(b)和20(a)的的规则,以及10 b-5颁布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依据。调查的重点是京东是否涉嫌发布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以及(或)未能披露与投资者相关的信息。

 

Rosen律师事务所也在新闻稿中提到了类似内容,正代表京东的股东向该公司提出可能的证券索赔,理由同样是京东可能涉嫌向投资者发布重大误导性商业信息。Rosen律师事务所表示,正准备提起集体诉讼,以弥补京东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简而言之,这三家律所认为,京东涉嫌证券欺诈,失实消息影响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京东披露信息是否“失实”

 

我们先看看京东披露了什么信息。

 

今日,我们关注到了微博上有一些用户在散布关于刘强东先生的一些不实传言。特此声明如下: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釆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京东以在国内的习惯性做法应对海外事件,一不小心就惹了麻烦。上市公司对重大事项必须进行披露。京东在案件事实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发布的这两则声明将警方行为定性为“失实指控”,并宣称刘强东“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一旦刘强东强奸罪名成立,根据SEC规则,京东可能将面临停市十天的处罚。

 

美国律所是很喜欢这种集体诉讼的,以本次事件中的Pemenrantz LLP为例,这家律所已经不是第一次针对中国在美上市企业提起集体诉讼了。

 

 

为什么这些美国律所这么热衷于找中国企业的茬?是高尚的责任感的驱使吗?当然不是,说到底还是因为有利可图。

 

新华社曾经发布的一则关于“红黄蓝”的报道指出,在美国,如果有多名原告因为受到同样的利益侵害、持有相同或相似的利益主张,向同一被告提起诉讼,出于节约资源等方面考虑,法院会并案受理,成为一桩集体诉讼案。

 

“散户”而言,如果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有信息披露不实、欺诈或作出虚假预计及承诺造成的,均可走集体诉讼程序,因为“散户”本人可能只损失数百或数千美元,单独雇请律师不切实际,但集体起诉的总案值就十分巨大。

 

集体诉讼可能以双方谈判达成解决方案收尾,也可能由法官最后宣判结果。但此类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顺利的话也要至少两年之久。不论结果是哪种形式,代理此类诉讼的律师和律师行一般不按小时收费,而是从集体拿到的赔偿金中抽成,可能有25%到33%之多。即便败诉,原告也不会有任何损失,甚至连诉讼费都不用交。

 

所以说,上市公司做危机公关,还是得想清楚再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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