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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建设的四结合:与企业发展结合、与公司治理结合、与业务实际结合、与阻遏犯罪结合

2021-10-11 17:06:47

企业合规建设应当依据企业规模大小,采取差异化建设方式。依据产权类型差异,调整合规整改方向;依据业务类型差异,加强专项化合规建设;依据所涉罪行,重点整改薄弱环节。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调查,监控合规风险增减,将静态合规转换为动态合规,有效阻遏单位犯罪。

 

2021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强调检察机关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目的在涉案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中积极发挥督促和引导职能。在参考各地合规管理指引文件后,笔者建议,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应把握可行性、全面性、差异性、有效性四个要求。

 

1.把握可行性要求,确保合规建设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

 

企业合规建设的目的是让涉案企业在整改后能够持续有效发展,因此企业在合规建设时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涉案企业应当深入考察企业组织架构、业务领域、经营模式、规模大小、产权类型等内部情况,结合本企业的价值创造和营利目的,以企业涉罪内容为出发点,确定刑事合规整改方向。二是涉案企业应当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等规则为底线,以中央、各省市印发的合规管理通知为指引,制定符合营商环境的刑事合规整改计划。三是涉案企业应当持续监控企业内部控制的变动以及市场外部风险的增减,及时发现刑事合规建设不足之处并加以修正,避免企业合规建设滞后于营商环境,达到企业合规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的目的。

 

2.把握全面性要求,确保合规建设与企业治理有机结合

 

涉案企业对涉罪事项或涉案的业务环节进行整改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在组织架构、权责配置、机制运作等治理活动中实现刑事合规全覆盖,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将合规理念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具体而言,企业合规建设和企业治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涉案企业建立符合其自身特点的合规政策,通过将其纳入企业章程、制定员工行为手册以及签订合规承诺书的方式,将合规理念践行于企业合规建设的全过程,确保合规精神根植于企业内部,指引企业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的转变。

 

涉案企业设置独立、高效、协调合作的企业合规机构,配备充足的人力、财力资源,赋予其权威且独立的监管地位。例如,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发布对案件集中调查的指令,安排合规组织的人员出具调查报告。

 

涉案企业设立企业合规评估机制,重点调查涉案企业合规风险领域,围绕合规风险建立合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并预先设置应对方案。

 

涉案企业建立健全合规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合规工作能力,向全体员工正确传播合规政策,以保证员工充分理解合规政策并在实践中加以落实。

 

涉案企业建立匿名报告机制及调查机制,保障企业员工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其因举报行为而受到打击报复。对于怀疑性违规事件,合规组织机构应依据合规调查基本方式和程序详细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对相关事实的法律评估、处罚建议和整改意见。

 

涉案企业建立第三方尽职调查制度,防范企业通过关联公司、收购对象等第三方来掩盖其违法违规的事实,避免因合作对象违法违规导致企业面临经济损失、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的风险。

 

涉案企业建立不当行为识别与纠正机制,具体包括不当行为的预警机制、不当行为的发现机制、潜在不当行为的分析机制、不当行为的纠正机制,以及合规制度的持续改进机制。

 

3.把握差异性要求,确保合规建设与企业实际有机结合

 

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应当依据企业规模大小,采取差异化建设方式。根据企业规模,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小微企业、中型企业、集团化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来分类治理。小微企业并无建立合规体系的经济条件和组织条件。中型企业不需要建立过于复杂的合规体系,建议在基础合规建设之上加强企业合规专项管理。集团化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应全面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建设力度,将合规贯穿于治理、决策以及经营各方面,保障上下级沟通渠道顺畅。

 

涉案企业应当依据产权类型差异,调整合规整改方向。根据产权类型不同,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商企业。国有企业是合规管理建设的首要对象,在建设合规管理体系上初有成效,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在于查漏补缺。民营企业在合规管理上较为薄弱,裙带关系更为常见,为此,民营企业应当聚焦于企业治理结构的清晰化、重大决策的透明化以及管理人员责任的明确化,确保企业合规建设落在实处。外商投资企业因跨境操作,应当将刑事合规建设的重心放在出口管制、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洗钱等风险管控上。

 

涉案企业应当依据业务类型差异,加强专项化合规建设。企业从事的业务领域决定其主要面临的合规风险,例如,生产制造业面临的主要是知识产权和环境合规风险;互联网行业主要面临反垄断、数据安全合规风险;银行业主要面临反洗钱、违规放贷合规风险。涉案企业应当有效识别其主要业务类型面临的差异化风险,并采取专业化合规管理措施,防止风险转化为危机。

 

涉案企业应当依据所涉罪行,重点整改薄弱环节。经归纳,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十类刑事合规风险:环境污染犯罪、破坏自然资源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税收征管犯罪、安全生产犯罪、市场经营和质量管理犯罪、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数据和网络信息犯罪。当企业涉嫌以上犯罪时,表明其在该项环节上合规意识不足,合规管理欠缺,企业应当着重对该环节进行整改。比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企业应当以环境恢复为起点,以环境保护为价值导向,重点建设企业环境合规体系。

 

4.把握有效性要求,确保合规建设与阻遏犯罪有机结合

 

涉案企业应当健全运行机制,落实企业合规计划,将表面合规内化为实质合规,有效阻遏单位犯罪。合规建设的有效执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规保障机制的落实。第一,中高级管理层应当作出合规行为的承诺,以身作则遵从合规政策,身体力行传达合规理念。第二,赋予合规管理人员权威且独立的地位和充分的合规资源,确保其采取审计财务、审查文件、分析企业风险等行动时不受外来因素干扰。第三,公开合规政策和程序,为员工寻求建议和指导提供畅通的渠道,确保员工深刻理解并落实合规计划。第四,严格落实违规惩罚措施,一视同仁。

 

涉案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调查,监控合规风险增减,将静态合规转换为动态合规,有效阻遏单位犯罪。为应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竞争,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业务范围,这导致企业面临的合规风险也并非一成不变。为此,涉案企业应当具有识别、评估、监控以及纠正潜在合规风险的能力,定期开展自我调查,确保企业依法经营,避免陷入违法困境。

 

本文作者:武亦文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原标题为企业合规建设应采取差异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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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推荐:《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构建高级研修班》(北京,10.30-31

 

课程讲师:陶光辉

 

课程时间与地点

time & place

课程时间:20211030-31日(两天)

课程地点:北京渔阳饭店三层香山福海厅

 

课程内容

content

第一天:

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的来源及价值模型与底层思路

法务管理运作要点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全流程  

1.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的定义及其各自来源

2.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的不同工作模块

3.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的工作竞合与关系难题

4.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一体化关键在于风险属性

5.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在风险管控的层级

6.法务工作场景与法务对问题解决的四个角度

7.法务工作手段与用管理方法提升法律问题解决的示例

8.法务价值提升的七个动作与当今法务理念的变化

9.合规管理工作现状与合规管理涵义

10.合规起源与发展、标准汇总及体系实例特色

11.合规管理体系组成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流程

12.合规风险评估、合规应对机制与合规管理手册编制

 

第二天:

内部控制框架搭建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法律合规大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的实际操作    

1.内部控制的原理、产生原因及价值

2.内部控制要素与框架的搭建及其成果体现

3.风险管理建设的基础、体系与风险评估通用性

4.风险管理体系与项目风险管理的关系

5.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一般流程

6.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一体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7.基于高阶架构的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

8.基于风险时段重新排列组合的法律合规大风控体系

9. 实践中法务、合规、内控与风险一体化管理的几种尝试

10.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的构建五阶段或五环节

11.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建设过程的难点与重点及其成果清单

12.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工作的最终价值观:效率、合规与风控并行

 

课程收益

profit

1. 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培训证书。

2. 获得与课程相关的课件资料等。

3. 获得与优秀同行进行线下交流、专业探讨的机会。

 

报名方式

电话:15010055730

微信号:crocso

 

课程价格

price

6800/位(含资料费、场地费、授课费、午餐费等,不含差旅住宿费)

 

 

课程讲师

 

陶光辉,企业合规管理实务培训与咨询集大成者。

 

现任职务: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全球高端法商人才计划未来领袖授课专家,大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等。

 

职业资格:律师,仲裁员,高级经济师,同时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企业管理咨询师资格、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等。

 

职业经历: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前后18年企业法律工作经验。其中,8年企业法务经历,曾任中国100强集团法务总监,获ALB2016中国最佳企业总法律顾问称号;3年法律创业经历,系知名法务教育平台(一法网)的创始人;7年执业律师经历,现任德衡律师集团副总裁。

 

学术成果:著有《公司法务部》(法律出版社)、《法务之道》(中国法制出版社)、《合规管理十论》(内部出版)。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领域,陶律师创建DHH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建设五环模型”。

 

服务客户:中广核新能源、中国新时代、中国兵器、中国纸业、中交规院、河钢集团、泰康健投、京煤集团、长城汽车、北京供销社、北京昌平国资委、北京建工、北京地铁、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潍柴集团、华为、中兴通讯、上海铁路局、上海杨浦国资委、青岛地铁、青岛港、银川建发、华润集团、国网江西电力、桂林交投、深圳投资控股、深圳航空、聊城信发、甘肃地矿、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网络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法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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