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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的跨界与转型

2018-07-17 15:07:39

法务个人定位与职业发展的转变,必然会引起职业方向的思考,才将能自己置身于更好的法律职业前景规划中。

法制日报社《法人》特约撰稿陶光辉


在新常态时代下,变化太多、太快,一切人和工作都得适应。企业法务及法务工作也不例外。适应变化的基本手段就是跨界和转型。跨界是指法务要提供一流的法律支持,就必须掌握和运用企业发展所需的除相关法律以外的其他知识和技能。转型是指当法务发现自己专业能力已超越一流法务工作水平或无法达到一流法务水平时,应当思考其他更适合自己的岗位。


法律需求深化驱动法务跨界


现在的企业竞争,俨然不是十年前的,甚至不是五年前的态势了。传统对行业的分类,已不适合今天这个时代了。顺利运转了十几年的公司,不知道哪天冒充一个行业外的搅局者,彻底打乱行业的商业模式,兵不血刃地灭掉了整整一个行业。乃至,有人说,“毁灭你,与你何干”。

竞争的加剧只是一方面,但它导致企业对专业能力需求的加深。不管是法务,还是财务,或者人力资源,没有更高级别的理念、更符合变化的操作,可能瞬间被竞争对手超过。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供给的增多,也导致企业对法律适用的需求增加。现在企业都活在法律针尖上,稍有不慎,便会卷入一场法律纠纷。轻则经济损失,员工离职;重则名誉扫地,客户远去。企业必须保证自身行为符合越来越多地来自知识产权保护、合规治理、劳动用工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甚至还有行业准则、商业伦理、社会道德的种种约束。

企业对法律需求的深化,使得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法务被迫应战。法务首先要适应企业对加强竞争能力的渴求。企业的竞争能力取决于企业的战略、企业的资源匹配能力、企业的执行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重要因素。法务对此要与CEO、企业高管要有同样的视野和见识,并有将他们转为法务策略的能力。这种境界下的法务,可以说是一流的法务,也是新常态下更合格的法务。

法务还要有能力适应现在纷繁复杂、日新月异的法律规定、合规政策。供应越多,越不是专业之外的人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的。即便是职业律师,在强调专业化、精品化的今天,在法律内部也会有一种隔行如隔山的感觉。如现在的房地产律师,对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可能一无所知。但法务的公司角色和职责,决定了法务不能只懂一个部门法或一个类型的法律。法务要懂得的法律,是要非常全面的,以业务和企业所需要的为准。业务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务就得去学习。

法务要不断地在法律内部进行跨界,从公司法到劳动法,从知识产权法到税法,等等。法务还要不断地在法律与其他专业进行跨界,从战略到财务,从市场到技术,等等。一句话,跨界是为了提供一流的法务服务,满足当今企业的深层需求。


法务跨界在于突破法律思维


之所以要进行跨界交流,除了外部的市场需求压力以外,还在于跨界是非常难的。要实现跨界,首先得突破自己的思维模式。主动去改变自己,这恐怕是世界上最难的事之一。柯达、诺基亚、摩托罗拉等这些曾经的世界巨头,都因无法及时改变而错失良机。把它们打败的,正是行业外的创新者。击败这些巨头的工具,是创新,新思维和新技术。由巨头筑起的围墙之外的后起之秀,天然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这说明要跨界,先得具备跨界思维,也即换一种思维看自己。

法务是依赖法律思维进行工作的。法律的要件思维、程序思维、证据思维、救济思维等,是处理法务工作的基础。殊不知,正是这些思维习惯,可能就限制了法务的跨界,使得法务没能力、没动力去洞察企业内部的真实需求。比如要件思维,让法务对合同生效非常在意,而全然不顾任何背景。如一份施工合同,已事实上履行完毕,现在要盖章付款,法务就别纠结于合同条款表述、施工方的资质等问题了。法务审查这份施工合同的目标是服务于企业的快速付款,在确认合同已完成的情况下,就可直接放行,而不要再纠缠于合同条款等问题。

当然,法务跨界不是说要完全脱离法律思维。真正的跨界是在保持法律思维的同时,能看到法律思维在处理具体法务事项的局限。如果法务事项的目标是非法律的,那么法务应有能力以非法律视角来处理这些法务事项。如果法务事项的目标是法律的,那么法务应有能力看到这些法律目标与商业目标的关系。法务跨界要的是跳出法律思维,以一种综合的视角,找到法律与业务的结合点。这些结合点可能就是法务的机会点。

突破法律思维,需要法务经常与业务部门、其他职能部门进行交流。然后法务要做两件事情:不要着急否定他们对于法律或法务工作的一些看法,而是要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看;站在他们的角度换位思考,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专业。主动去阅读其他专业的书籍,参加其他专业的交流活动,也是不错的跨界学习方式。最后,把跨界学来的东西用到法务工作中来,一定会有预料不到的效果。

最后,法务跨界一定要利用相关的信息技术。法务不一定要完全掌握技术本身,但要了解一些技术原理以及技术对法务工作可能带来的影响。这些是实施跨界的重要内容。如由美国Google等全球知名企业总法律顾问提出的“合同决策参考系统”,就是利用技术,将合同决策参考时要用到的各类信息,自动从互联网进行收集、整理、更新,按事先设计的程序,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最后向公司管理层自动输出一个非常简洁的决策数值,供其决策参考。这种综合了商业、业务、风险的定量指数,是一个标准的跨界产物。


法务天花板促使法务转型


法务跨界是提升技能以更符合企业需求的手段。但当法务经验和技能已到达一定的程度时,再提升就很难了。对本企业法务工作轻车熟路,虽仍有提升空间,但愿意追求这最后1%的人,其实很少。对于大多数不是那么追究极致的法务来说,就面临着转型的问题。从资源搭配的角度,这也更符合企业的需求。

任何专业工作,包括法务、财务、人力资源等,对专业本身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但对于从事该专业工作的人来说,其实都是有天花板的。从法务专员做到法务负责人(法务总监或总法律顾问),从水平一般的法务负责人,通过学习和积累,到水平一流的法务负责人,再往上、往新的工作道路上前进,就会面临法务天花板的问题了。

职业天花板,其实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它有可能体现为显性的岗位头衔、工资待遇,隐性的工作能力、工作激情等。遭遇职业天花板,是法务必然会遇到的事。

从专业内容来看,法务工作广而杂,要想往某一领域细细挖掘,很难像职业律师那样,可终生以某个领域内的法律实务操作为生。如一辈子就只做民商事诉讼或税务等,是完全可以的。他们可以持续地在该领域越走越深、越走越远,而不用担心个人价值损耗的问题。从工作岗位来看,法务做到法务负责人,如公司总法律顾问,在正常情况下,就算是做到头了。这个问题,对于律师,同样是不存在的。律师没有依靠岗位头衔,从而依赖岗位工资这种说法。从工作激情来看,法务工作是服务于公司整体目标的。公司的价值不仅来源于法务,更重要是来源于业务、财务等。律师工作从本质上是服务自己。每一位律师,都可以看作是一名企业主。其所带来的工作成就感,比法务要大。

法务工作看上去似乎有天然的局限性,促使法务转型。一方面,法务负责人在长期的法务工作中,平时即注重跨界交流,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知识和经验。那么,这种法务向公司管理岗位转型,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实践中,可以看到很多法务去做投资管理了,去做公司高层管理了,也不乏经由公司副总到担任公司CEO。这是一种转型的路径。与之相反的是,做法务确实不得要领,最后只好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方向转。

另一方面,法务负责人不满足于法务的固定薪资模式,愿意将自身专业置于更广阔的法律服务之中。此时,他们最好的转型路径便是去做一名商业型律师。既可发挥法务在企业中积累的专业优势和法务思维,又可突破法务职业在薪酬、工作成就感等方面的天花板,离丰富的人生之路更近了。


法务转型在于提升综合能力


法务要转型到高层管理岗位,核心是需要培养和锻炼自身的综合能力。公司总经理是一种综合管理工作,它需要的不仅是某个专业知识与经验,更需要对全局的掌握,对资源的协调,对人员的沟通,对战略的推动。转型之前的法务,是专业工作。转型之前的法务管理,也只是某一类型的专业管理,离综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

如何刻意、主动地缩短这段距离,是法务转型管理层的关键。首先,一个系统的工商管理知识的学习,个人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通过现在已非常成熟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体系,法务们可以领会到管理的要义。这是很多法务负责人主动去进修一个MBA或EMBA课程的原因。除了可以结交一些朋友,法务可以借此建立自己的管理知识体系。其次,法务要争取一些良机,作为转型管理者的过渡。如先担任主管公司法务、合规、审计、人力资源等副总经理。在副总经理阶段,即要注重积累管理经验,摸索管理门道。很多法务负责人,被公司任命为副总裁,但其实工作内容仍是法务的工作内容,并没有注意自己的观念要转变。这是不利于后期法务的转型的。

法务转型到商业律师,也是要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不过,与转型到高层管理岗位不同,它要提高的综合能力包括财务、战略、营销、管理等。转型到商业律师所要提高的综合能力主要指律师的营销能力、律师的推广能力以及当之无愧的律师专业研究能力。

与常年坐在办公室不同的是,做律师一定要往外跑。去寻找可以展现法律服务的机会,对于律师来说,这往往比追求法律服务质量还要重要。即俗话说的找“案源”。找案源的能力,便是一个综合的能力。它包含了社交、沟通、专业、营销等能力。当然,如果律师事务所存在内部交叉营销,那么律师单独去找案源的概率就不那么大。找案源是少数的高级合伙人的职责范围内的事。这时候就更需要律师的专业能力。

法务转型要提升综合能力,其又可归为提高领导力和扩大影响力两个层面。领导力是指在管辖的范围内充分地利用人力和客观条件,以最小的成本办成所需的事,并提高整个团体的办事效率的能力。领导力是怎么做人的艺术,而不是做事的艺术。法务要转型,必须多参加一些关于领导力的培训课程,并在实践中运用起来。有效的领导力能可帮助法务成功转型为CEO。

影响力是用一种别人所乐于接受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思想和行动的能力。扩大影响力,有助于法务转型于商业律师。在转行到律师界前后,法务应树立自己的专业影响力以及服务理念的影响力。这两方面都要有利于专业形象的传播。对于律师来说,品牌形象是赢得当今律师行业激烈竞争的有效工具,而影响力是塑造品牌的最佳方法。要转行到商业律师的法务,要改变之前那种被动工作的习惯以及打开封闭的小圈子,逐渐形成自己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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