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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观点:总法律顾问的五种角色

2017-05-13 10:11:05
有三种内在因素决定了一名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第一,总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要求其在充分认识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关注企业的整体发展,深入业务交易过程,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第二,法务工作永远是一个团队的工作,总法律顾问一人完成不了所有的工作。总法律顾问必须培养起一只富有战斗力的团队。

第三种,作为总法律顾问,除了帮助企业培养法务人才以外,还须肩负着帮助宣传企业法治理念、推动企业法治实施的重任。

这三方面的要求,决定了一名企业总法律顾问至少应充当以下五种角色。

   
一、风险防范者

风险是当今企业面临的主题之一。风险的来源,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未及时应对社会环境变化导致的法律、政策变化而产生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出于成本考虑而采取的规避措施所引发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务人员,相对于企业其他专业人员来说,是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规章及政策变化距离最近的职业人士。适应法律、政策变化,调整企业行为使之合法、合规,是总法律顾问和法务人员的当然职责。

风险防范,可能是在企业其他部门,如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的主导下进行的。但是,任何风险,如果放任不管或未及时察觉,最后都可能演化成一次法律风险。因此,无论如何,风险防范是总法律顾问的应有价值之一,是毫无疑问的。更进一步,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高管之一,其不应仅仅只是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者,还应当是企业整体的风险防范者。风险防范,意味着企业或企业的某个部门或个人,其行为会受到种种限制,这些限制往往是由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法务部提出来的。因此,总法律顾问作为风险防范者,被形象地称为“踩刹车”。

二、交易辅助者

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最终都可看成是一次又一次的与外界进行的商业交易。企业就是凭借一次次的交易,将企业的生产要素,如资本、厂房、土地、人力资源等结合起来,产出产品或服务,并将其销售出去,获取收入,以维持其前期运转成本,并尽力获取剩余利润。这些一次次的商业交易,由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牵头,专业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如投资活动,一般是由投资部门主导,法务、财务、技术部门参与。采购活动,视采购标的不同而参与部门不同,但无论如何,少不了法务部门参与。再如研发,可能会涉及合作开发、技术转让、专利申请等事项,由研发部门组织,其他各职能部门,包括法务部门参与。特别的,在研发过程的专利申请、知识产权注册于保护,很多企业将法务部作为主导部门。
这些交易,包括投资、采购、研发等行为的最终成果,必须固定下来,且须受到法律保护。固定的过程体现为:交易前的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合同起草、修改、谈判;最后的合同签订、履行等行为。为确保这些交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总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是必不可少。为促使交易成果能尽量地有利于本企业方,总法律顾问精心设计交易结构、与交易对手探讨更好的交易办法,是总法律顾问辅助商业交易的表现。总法律顾问作为交易辅助者,被形象地称为“加油门”。

三、战略建议者

企业战略是由股东及最高管理层来制定的,但战略的实施,却是靠企业的全部人员来共同完成的。每个部门,包括职能性质的部门、事业部性质的部门,都是企业战略分解后的实施部门。企业的战略优势,取决于其核心竞争力。而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体现在软实力上,体现在知识资源上。
当今企业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确定性日益增加,企业法务部基于其长期处理风险、应对不确定性的工作所积累下来的优势,越来越成为企业软实力的重要表现。因此,总法律顾问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将自身价值定位为企业战略的建议者,可称为“助方向”。这既是现代企业激烈竞争的需要,也是总法律顾问的最大价值体现。

四、法律知识传播者

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事务的负责人,其对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法律意识是有一定责任的。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全员防范是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防范机制。要达到全员防范的效果,提高企业全部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和系统法律知识是根本之策。总法律顾问在企业全部员工中,极力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播,对于建立全员风险防范体系,具有相当的促进作用。
另外,如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得到普及,法律意识得以增强,对于企业法务部门与这些部门的工作沟通,将大有稗益。因此,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不仅是为传播法律而传播法律,而是出于全员风险防范、促进与其他部门的沟通等深层次目的。

五、法律技能培训者

总法律顾问是法务团队的管理者。法务团队是由一群知识型员工组成。知识型员工的特点是其工作成果很难被定量地测量,倾向于自己管理自己、自觉完成任务。要想提高知识型团队成员的绩效,帮助他们提高其专业知识与技能,是非常有效的激励办法。

因此,总法律顾问的价值体系中应包括协助法务人员提高技能的观念。总法律顾问不仅自己必须学习,而且必须帮助下属学习、对下属进行培训。这同时也是总法律顾问成为有效管理者的捷径。总法律顾问将自身价值定位为法律技能培训者,也必将有助于打造一个有效的法务团队,从而提高法务工作的整体绩效。

作者:陶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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