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企业财务造假可能引发的刑事责任预判和分析
时间:2020年2月20日 20:00—21:00
举办方:第一法务协会(CACC)——全国法务共享平台直播内容
公益讲堂第十五期,我们邀请到德衡律师集团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徐红亮律师,为我们阐释企业财务造假可能引发的刑事责任预判和分析。
内容简介:
企业财务造假可能引发的刑事责任预判和分析
一、企业财务造假的现象介绍
二、企业财务造假的类型
1. 伪造、变造企业财务报表
2. 增加或者减少企业利润
3. 隐瞒企业存在亏损事由
4. 捏造企业财务事项重大变故
三、企业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
1. 深圳年富供应链涉嫌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案
2. 龙昕科技前董事长廖良茂涉嫌财务造假实施合同诈骗案
3. 韩毅、李秀荣、田平庄、易守明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
4. 博腾股份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案
今晚20:00—21:00,德衡律师集团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徐红亮律师,为您讲解。
嘉宾介绍:徐红亮律师
徐红亮律师,德衡律师集团刑事业务团队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徐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成功案例包括:“E租宝”(钰诚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北京某信托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不起诉)、中国某金融机构高管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不起诉)、云南省红河州某上市公司下属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青岛市查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不起诉)、安徽省淮北市高某涉嫌挪用资金案(中央电视台多次报道、社会普遍关注)、青岛市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陕西涉案数额最高的走私案件)、山东省泰安市“1·04”特大袭警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徐红亮律师秉承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不懈追求。
在《刑法》修订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起草、征求意见过程中,徐红亮律师提出系统的修订意见;参与撰写“刑辩律师的一百个新期待”等;创立的微信公众平台“刑事辩护与思考”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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