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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成为央、国企的一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风控意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推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等“五位一体”(风控、内控、法务、合规与责任追究体系)的管理体系建设,成为我国国有企业等中大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之举。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合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3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制度建设,持续强化资金内控关键环节监管,有效开展境外资金风险管控,并加快推进资金内控信息化建设。
法务如何应对有合规风险的工作安排?相信这个问题一定会给很多人带来疑惑——法务的工作职责就在于防控法律风险,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怎么会被领导安排去做存在合规风险的工作呢?然而,法务是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之一,本质上与其他岗位的员工一样,都属于被公司雇佣的劳动者,凡是“打工人”会遇到的职场问题,到法务这里也一个都不会少。相反,由于职业属性的关系,法务对于涉及合规风险的工作安排,可能比其他岗位的员工有更高的敏感度。这种敏感度和洞察力,也更容易将自己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近日,苏宁易购的股权转让事件一波三折。 2月25日苏宁易购在深交所停牌,随后曝出其即将出售20-25%股权的消息,这意味着,张近东有可能会彻底失去对苏宁易购的控制权。一时间,众说纷纭,苏宁资金链紧张等各种消息满天飞。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国资央企胸怀“两个大局”,在艰难逆境中跑步前进、在荆棘道路上负重前行,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
《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已经国资委第342次党委会议、第5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具体举措。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约谈,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现将《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包括设计、实施与评价三大环节。内控体系建设属于设计环节,相当于新建一套内部控制体系。很显然,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犹如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把内部控制体系的五个要素一一落实。因此,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框架应当与如何将内部控制五要素体现出来密切相关。之所以称之为“建设框架”,而非“建设流程”,是因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步骤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步骤稍有不同的是,前者若干个建设步骤可能是并行的,也有串行的;后者的若干个步骤则基本是串行的。即除非完成前一步骤,否则后一步骤的展开会受影响。基于此,本书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步骤称为“建设框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为规范国有企业组织和行为,加强公司章程制定管理,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部控制纳入法务工作范畴是法务4.0时代的特点。这不是说之前内部控制工作不存在,其实内部控制的起源和发展,甚至比企业法务还要早,还要受关注。只不过以前的内部控制工作往往是由公司的财务部来主导的,或者设置一个单独的内控部,归属于财务主管。内部控制工作从强调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转向以防控风险为主导,以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为目标,是当今企业内部控制发展的一种趋势。这种趋势与法治管理、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正是一致的。故内部控制工作归为一个统一的“企业法治中心”管理,也是可理解的。
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简单说是以合规组织架构配置与合规职责为出发点,通过评估合规风险,制作和发布合规行为准则,形成合规管控系列制度等,最后汇编成一本合规管理手册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本质上是静态的,可在一个相对不长的时间段内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属于设计环节,合规管理要取得效果,还须依赖于建成后的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即合规管理体系的实施,是须持续的、不断改进的。理论上,只要企业存续,合规管理体系便须永久运行。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效果如何,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时的设计水平如何,二是合规管理体系所包含的制度和机制是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合规管理是一种过程管理,由多个相互依存、相互加强的要素组成。在一个成熟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内,我们从表面是看不出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的。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合规管控行为,如合规审查、举报与调查,合规培训等。但如果站在外部咨询机构来看,在一家企业内新建一套合规管理体系,或者退一步讲,将原来零散的若干合规管理举措重新梳理、补缺、强化,形成一套完整的合规管理体系,我们会看到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流程的。这个流程把合规管理的关键要素有序排出,由组织到事务,由业务至管控,一共可分为十个步骤,本文称之为合规管理体系搭建十步法。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举办“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问题学术研讨会”,研讨会聚焦当前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热点问题,分别讨论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政策的最新变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政策的经济学思考,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和反垄断法修改,域外反垄断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等问题。
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应邀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深化国企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重组整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回答了中外媒体记者提问。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有关问题。
当前,世界政治格局正在经历巨大变化,人类和平与世界稳定面临巨大挑战;全球各行各业也面临巨大变革。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正确的转型方向,形成正确的转型战略,对每一个企业都至关重要。对大企业而言,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关键,对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初创公司而言,往往就是事关生死的核心。
当今社会,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企业身处其中,不可避免地要应对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对风险的预防、控制与应对,已成为一项相对独立的企业管理职能。随着一些监管文件的发布和推行,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等与风险密切相关的概念,逐渐进入企业高层的视野。但是,不管是企业内负责风险防控的专业部门和人员,还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及经理层,对于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三者边界的认知,仍是不清晰的...
一文带你看2021哪些新规要实施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加强法律案件管理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指出要审慎处理涉外案件。企业应加强对涉外仲裁、诉讼案件的管理。防止滥用国家主权作为抗辩理由。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应当设置国内国外双重法律审核。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积极培养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文中所有网站链接均亲测可用,涵盖了法务人工商事务、案件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投融资等常用的查询网站。 文章来源:幂律智能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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